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自我控制情緒、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應試者的面試成績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以電話通知方式告知應試者本人。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016年鄭州新鄭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辦公室選調工作人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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