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云南省會計條例》、《云南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云南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以及《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證繼續教育注冊登記工作的通知》(云財會〔2012〕15號文)精神,結合陸良實際,擬對陸良縣轄區內辦理的會計從業資格證開展注冊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登記的范圍
(一)2012年3月31日前在陸良縣轄區內辦理的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
(二)2012年3月31日前從省內外已經調入陸良縣轄區內的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
二、注冊登記內容
(一)檢查持證人員繼續教育的情況。
(二)更新持證人員的基本信息。
三、注冊登記時間
全縣注冊登記時間自2012年4月16日起至11月30日止。
四、注冊登記地點
注冊登記地點:陸良縣政務服務中心財政窗口(春光東路5號)。聯系電話:0874-6264258,0874-6226901。
五、注冊登記方法及時間安排
(一)注冊登記方法:
注冊登記原則上以單位財務部門統一負責辦理。無單位的持證人員,由持證人直接到注冊登記地點審核辦理。
(二)注冊登記時間安排:
1、2012年4月16日至9月30日,轄區內單位會計人員。
2、2012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其他會計人員(個人)及在以上規定時間內未進行注冊登記的單位會計人員。
六、注冊登記應提供的材料
(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二)接受繼續教育情況證明材料。
2010年未參加注冊登記的,需提供2009年-2012年繼續教育培訓有效材料(繼續教育累計學滿96小時,且成績合格,參加網絡學習的還需提供本人學習卡)。
2010年已參加注冊登記的,提供以下財政部門認可的繼續教育有效證明材料之一即可。
1、2011、2012年《中級會計電算化》培訓合格證;
2、2011、2012年報經財政部門備案并審核通過,在其培訓點所舉辦的會計類脫產培訓班學習并取得培訓合格證;
3、2011、2012年網絡遠程繼續教育培訓學滿48學時且成績合格(60分以上),同時需提供本人參加學習的網絡遠程教育學習卡;
4、2011、2012年參加初、中、高級會計類、審計類、統計類以及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的單科合格成績或資格證書;
5.2011、2012年會計相關專業學歷教育(會計、審計、財務管理、理財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等國家承認的會計類相關專業)或經濟類專業學歷教育學生及在校教師不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學習,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會計相關科目單科合格成績辦理注冊登記,教師可憑學校有關教學證明辦理注冊登記;
6、2011、2012年獨立完成通過市級以上(含市級)財政部門或會計學術團體認可的會計類研究課題或在省級以上(含省級)經濟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相關材料原件;
7、2009 -2011年納入云南省高級會計管理人才培訓班的學員錄取證書或學期考試成績。
(三)學歷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變更,須提供證書原件;工作單位變更,須提供單位證明;身份證信息更正,須提供公安機關證明。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登記
(一)持證人員未能提供有效繼續教育證明材料的。
(二)持證人員有違反《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違紀情形之一,但未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的。
(三)連續未參加2008年、2010年注冊登記的。
八、其他事宜
(一)凡2012年3月31日前在陸良縣轄區內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持證人員,必須在注冊登記規定期限內攜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2011年、2012年繼續教育培訓有效證明材料,到發證機關或轄區內工作所在地(指調動一次或多次的從業資格證最終調入點)指定辦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二)凡持證人員所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簽發機關與實際工作地或戶口所在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不一致的,須先辦理調轉手續,方可進行注冊登記。
(三)根據《云南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規定,我縣持證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時間累計不應少于24小時,兩年不應少于48小時。持證人員必須在證書登記周期內完成繼續教育學時,未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時,連續兩次不進行注冊登記者,財政部門將在相關媒體上進行通告,持證人員需重新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試成績不合格者收回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