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遇有比例內考試總成績并列的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學歷層次高者優先的順序等額確定人員;如仍相同,則按年齡大者優先的順序等額確定人員。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職位缺額的,從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及要求在平橋新聞網網站公布。
體檢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進行。體檢工作由平橋區人社局組織實施。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的主要內容:
1、資格復查。對考察對象的大學生村干部身份、年度考核情況、相關證書資料和證明材料進行復查;
2、現實表現。對考察對象現實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
考察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大學生村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