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筆試環節。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先面試,后筆試。面試、筆試項目單項滿分100分,并分別按實際成績的50%的比例折算計入該環節成績。面試成績和本環節的總成績合格分數均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的考生不進入下一考核項目或環節。
面試考察內容為:語言表達能力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等;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題目根據按崗設考的原則設置,測試從事該崗位應該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質,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我單位在面試、筆試環節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環節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3的比例確定進入實踐考核環節人員并在單位官方網站公布。
面試、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