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選調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人員進入筆試。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3,低于該比例相應核減選調人數。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2016年洛陽市委組織部選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