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教育廳《關于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選拔優秀??粕M入本科階段學習的通知》(川教[2012]61號)精神,學院經與四川警察學院協商,決定2012年開展跨校“專升本”工作。學院2012屆??飘厴I學生通過選拔可以升入四川警察學院相同或相近的本科專業三年級學習。為了確??缧I具x拔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報名條件
1、學院2009級應屆三年制??飘厴I生;
2、在??茖W習期間政治思想表現優秀,未受紀律處分(解除警告、嚴重警告處分者除外);
3、在??茖W習期間學習成績優秀,截止報名時已修課程全部合格(含正常補考及格);
4、具備良好的身心素質,能夠繼續完成學業;
5、按規定繳清學費。
二、報名及審核程序
1、學生報名
(1)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自愿參加選拔的學生到所在系領取《四川警察學院學生“專升本”申請表》。
(2) 學生如實完整填寫申請表,未按要求填寫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資格。
(3)參加專升本的學生只能報考四川警察學院確定的、與專科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
(4) 學生于4月25日持申請表到本人所在系報名。
2、系部初審
(1) 各系在接收學生申請表后,按擬升本科專業匯總,并依據前述報名條件進行初審。原則上按必修課和選修課平均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補考及格成績按60分計算。參加專升本考試的學生應控制在各專業應屆畢業生總數的15%以內。
榮獲三等功、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表彰的學生,在符合報名條件的前提下,優先推薦,不受成績排名限制。
(2) 初審合格后,學生交納考試費80元(由系部統一收齊交教務處代收后轉交四川警察學院)。
(3)各系在5月2日前將報考學生名單及報名考試費交教務處。各系在上報教務處時,須按照教務處統一下發的格式進行上報。上報內容包括電子文檔和紙質文檔,紙質文檔須加蓋系公章及系主任簽字,上報時應附學生的原始申請表及相關的附件。
3、教務處復審、公示
教務處根據各系上報名單進行復審,如發現各系上報名單中有不符合基本條件的學生,直接取消該生報名資格。復審合格后,在全院公示。
三、跨校專升本計劃
四、考試及有關事宜
1、通過報考資格審查合格的參考學生,應參加四川警察學院統一組織的“專升本”考試。
2、考試科目:
基礎課:大學英語、大學計算機、大學語文(人文學科類)或高等數學(理工科類);
專業基礎課:刑事法學(含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3、考試時間:
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上午:大學英語,下午:大學計算機;
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上午:大學語文(高等數學),下午:刑事法學。
4、考試大綱:基礎課考試科目的考試大綱已由四川省教育廳發布(考生可通過省教廳網站下載),專業基礎課考試大綱將在四川警察學院校園網站上統一發布,供考生下載。
5、考試地點: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五、選拔與錄取
選拔與錄取,由四川警察學院進行。
1、選拔。閱卷完成后,發給本人成績單,并在四川警察學院校園網上公示考生成績及排名。
2、錄取
(1)錄取分數線劃定:按“專升本”計劃數額的1:1.5劃定錄取總分數線。
(2)嚴格遵循擇優選拔原則。對上線的學生按照報考本科專業的招生名額,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在相同分數下,按照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少數民族學生、有特殊專長學生、CET-3考試合格等優先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四川警察學院校園網上公示。
(3)根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從全日制高等學校在校學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參聯字1號)文件精神,對入伍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在部隊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原是專科畢業生(以獲得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飘厴I證為準)的可以免試升入同專業或相近專業的本科學習。
(4)擬錄取名單于6月14日前將相關材料報省教育廳審批。
(5)審批后的錄取名單在四川警察學院校園網上公示,考生領取錄取通知書。
3、報到
在四川警察學院入學報到時,應提供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否則取消“專升本”升學資格。為維護“專升本”工作的嚴肅性,凡獲得“專升本”資格的應屆??飘厴I生在9月15日以后原則上不得放棄“專升本”資格
六、監督管理
本次專升本選拔工作在學校統一領導下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各系及有關部門應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本實施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做好選拔工作,嚴明工作紀律,接受群眾監督,切實保證選拔工作圓滿完成。
監督電話:2504526(紀檢監察處)
教務處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