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東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事業單位2016年招聘學歷/學位及專業等問題?
答:1、學歷、學位與全日制。報考人員應具備崗位條件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2、報考人員專業的最高學歷與崗位要求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可以報考。但報考人員應當提供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3、在讀的留學人員可否以已取得的國內學歷學位報考。不可報考。在讀的留學人員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國內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
4、報考人員所學專業的確定。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版)》設置了崗位專業條件。報考人員畢業證書所列專業應與崗位要求一致,并在報名表上填寫對應的專業名稱和代碼。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聘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該具體培養方向。如“企業管理專業(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如某崗位設置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A120202)”,則所學專業為“財務管理”方向的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人員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中列出的培養方向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的專業依據。
5、相近專業需提交哪些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與該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資格審核時需提供本人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