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錄單位對報名申請和上傳照片進行網上初審,并在2日內提出初審意見。
報考人員于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期間登錄鄭州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16年11月26日8:00至11月30日17:3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經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16年11月30日17:30后,報考申請尚未經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
2016年鄭州市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與資格審查辦法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