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次招聘崗位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版)》(附件3),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多選無效。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2017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廣東省全科醫師培訓合格證;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4、年齡、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工作經歷不包含全日制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
5、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