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資格審查時間為2016年12月5日至12月9日(上午9:00時-11:30時,下午2:30時-17:00時)。報考單位的初步資格審查材料提交方式及地址詳見(附件職位表)。
報考人員在完成網上提交報考申請后,應通過快遞郵寄材料或現場提交材料兩種方式,將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表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本、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論文及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在規定時間內(快遞郵寄的時間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提交到招考單位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在提交材料后應主動和招考單位聯系確認材料是否收到,以免造成遺漏)。招考單位審查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符合條件的在網上報名系統確認審核通過,不符合條件的在網上報名系統系統確認審核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