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招生辦、各委托單位:
根據《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16年工作日程安排》,為確保今年下半年自學考試辦理畢業生手續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時間及地點
辦理時間:11月28日—12月1日。
辦理地點:各縣(區)招生辦公室。
二、畢業條件
1、學完本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通過省考委組織的自學考試并取得全部合格成績。
2、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踐性環節考核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
3、思想品德鑒定符合要求。
三、受理考生畢業申請程序
各縣(區)招辦根據省招辦專網下發的當次畢業生信息受理考生的畢業申請,其程序如下:
1、凡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持《準考證》到學籍所在縣(區)招辦領取《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2、考生本人要用黑色簽字筆如實填寫《思想品德鑒定表》,考生單位或所屬街道辦事處負責對考生進行思想品德鑒定并加蓋公章。
3、考生交驗的材料:①《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②《思想品德鑒定表》;③考生本人簽字的《保證書》;④準考證復印件;⑤身份證復印件;⑥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上打印的成績表。
4、按照省招辦專網里各縣區畢業生數據,經審核無誤后,將考生的保證書、準考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與網站上打印的成績表按先后順序裝訂在一起。同時請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思想品德鑒定表》、保證書等分別歸類,按本科、專科類別和專業類別及準考證號從小到大順序依次排列。并向考生出具有關證明或收條。
5、審核本科畢業手續時,在注冊備案表復印件右上角注明此次本科畢業生所屬專業及準考證號。
6、上交畢業生辦證材料時,需按專業順序排列畢業生材料(專科、本科分開)。
7、辦理本科畢業證的考生提供的專科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上名字、身份證號碼與本次辦證信息不符者將不予辦理。
四、各縣、區報送材料及領證時間安排
(一)上報時間:12月2日--6日
(二)上報材料:
1、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考生保證書
3、準考證復印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4、全部課程合格證原件或打印的“考生在籍信息單”
5、《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
6、《自學考試畢業生信息變動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7、畢業生數據(交信息科)
(三)領證時間:
2017年1月10日左右,各縣(區)招辦自考負責人可到市招辦自考科領取畢業證書。領證前和市招辦自考科提前聯系。電話:2625010.
2016年11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