灤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工作,經過報名、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及擬聘人員公示等程序,即將進入進編選崗階段,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就錄用及選崗等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關于公辦學校在冊在崗(人事代理教師)的選崗。
根據縣委常委會精神,按正常程序辦理事業編制錄入手續。其中,考入高中學段的參與選崗程序;其他學段的教師,保留原工作崗位不變,不再調整工作崗位。
二、關于面向社會招聘的教師和考入高中學段的灤縣公辦學校人事代理教師的選崗。
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各學段根據我縣學校缺編學科教師設置崗位。在選崗時,按所報考學段、學科確定選崗學段、學科。同一學段同一學科選定崗位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崗;如筆試成績相同,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崗;總成績也相同,采用抽簽的方式確定選崗先后順序。
成績折算辦法:(一)考入初中、小學學段的教師分為兩類:一類是報考崗位代碼為2016chx的教師(即初中、小學教師);另一類是報考崗位代碼為2016cxy的教師(即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由于上述兩類教師所考筆試試題不同,選崗時需先將兩類教師筆試成績進行折合,然后再排名。分數折算辦法:崗位代碼為2016chx且參加體檢教師筆試成績的平均值為:68.543;崗位代碼2016cxy且參加體檢教師的筆試成績的平均值為:79.201。兩者之間的比值為0.865,報考崗位代碼2016cxy的實際成績乘于0.865即為折合后成績,報考崗位代碼2016chx的筆試成績不變。
(二)由于第一面試組和第二面試組中報考崗位代碼2016chx且參加體檢教師筆試成績出現并列,需先將總成績進行折合再排序。總成績折合方法為:在第一組面試報考崗位代碼2016chx且參加體檢教師的總成績的平均值為80.817,在第二組面試報考崗位代碼2016chx且參加體檢教師的總成績的平均值為78.08。兩者之間的比值為0.966,在第一組面試報考崗位代碼2016chx且參加體檢教師的總成績乘于0.966即為折合后成績,在第二組面試報考崗位代碼2016chx且參加體檢教師的總成績不變。
三、在教育系統外借調的教師:
在教育系統外借調的教師,被聘用后必須回原學校任教,否則不予錄用為事業編教師。
四、選崗時間及地點:
2016年12月9日上午9:00灤縣教育局六樓會議室。
五、本《實施意見》由教育局人事股負責解釋。
灤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