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科目及分值
視唱練耳(口試)60分、專業主科240分,合計總分300分。其中,專業主科為:聲樂演唱、器樂演奏、少數民族特色、作曲理論,此四項只能任選一項。
2.考試內容及要求
(1)視唱練耳
視唱練耳是音樂類考生必考科目,其中視唱由考生本人現場抽取題目。
(2)專業主科
聲樂考生自備兩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試現場抽一首背譜演唱,民族、美聲鋼琴伴奏,流行自備伴奏(CD碟)。
器樂考生自備兩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試現場演奏一至兩首曲目,時間不超過8分鐘;
作曲理論考生考查基礎理論(基本樂理及和聲)、寫作(歌曲寫作及旋律寫作)、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
3.注意事項
為保證考場秩序,鋼琴伴奏由考點統一提供,考生一律不得自帶;少數民族特色考生,聲樂演唱需用少數民族語言,器樂演奏需用少數民族樂器。
4.考試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