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所有進入體檢范圍人員務必在12月21日下午15:00前電話確認是否能夠按時參加體檢,聯(lián)系電話:0532-85912365。
2、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體檢費350元。
3、體檢按照原人事部、原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原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到達體檢醫(yī)院先進行點名、分組、照相,然后由引導員引領進行體檢。請體檢人員自覺將手機等通訊工具關閉并交本組引導員保管。
5、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根據(jù)該職位最終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6、體檢前三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8-12小時內禁止飲水、進食。
7、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yī)護人員,勿做X光檢查。
8、參加體檢人員不得自駕車進入集合場地,接送車輛即停即走,謝絕無關人員陪同。
9、如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請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務員主管部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中共青島市委組織部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