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審查時間、地點
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1月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資格審查地點:長寧縣人力資源開發建設服務中心(長寧縣政務中心二樓)。
二、確定資格審查人員
根據《宜賓市事業單位2016年第二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面試崗位按崗位招聘名額與考生人數1:3的比例,依據同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下同)。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該崗位所有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審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審查。如某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通過現場資格審查者按川價費〔2003〕237 號文件規定繳納80元面試費,領取面試通知單。
不面試崗位按崗位招聘名額,依據同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的《專業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筆試的《專業科目》成績也相同的,以筆試《公共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其中,不面試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實際參加筆試各科成績均有效的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低于50分的,不予進入資格審查。
三、資格審查所需資料
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考生,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現場資格審查手續:
1.《報考信息表》2 份(請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4.《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已參加職稱、職(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未取得證書原件的考生須提供市以上相關部門提供的考試合格書面證明原件)。
5.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下同)。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資格審查的時間為2017年1月10日上午12:00以前,逾期不再遞補。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或聯系電話留錯、不暢通導致不能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四、面試安排
面試時間為2017年1月14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單、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按面試通知單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
五、咨詢電話:0831-4623001
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