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縣政府批準,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考核招聘)石柱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35名,其中中小學校教師89名,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42名,農業、安監專業技術人員4名;考核招聘舞蹈專業技術人員8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職數及條件要求等詳見《石柱縣2012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舞蹈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以下簡稱“附件1”)、《石柱縣2012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衛生、農業、安監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以下簡稱“附件2”)、《石柱縣2012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以下簡稱“附件3”)。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符合招聘條件及要求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大學生(舞蹈專業技術人員除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以及縣內在編在職人員,均不屬于招聘范圍。
(二)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本職工作;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具體要求見“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三、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1)報考石柱縣舞蹈專業崗位的考生,2012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石柱縣文化館報名。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南賓鎮新開路19號,縣四大家辦公樓南大門側邊,聯系電話: 73332677(縣文化館辦公室),18680980770(縣文化館譚老師),73332835(縣人社局李老師)。
(2)報考石柱縣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2012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石柱縣人力社保局考試培訓中心報名。地址:南賓鎮玉帶河南街15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C幢底樓,聯系電話:73332094(縣人社局冉老師),73338997(縣教委秦老師)。
(3)報考石柱縣衛生及農業、安監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2012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石柱縣人力社保局考試培訓中心報名(南賓鎮玉帶河南街15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C幢底樓),聯系電話:73332094(縣人社局冉老師),73336961(縣衛生局傅老師)。
2.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報考者只能選擇報考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分崗位競聘。報考者根據報考崗位及要求,持本人畢業證和學位證(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報考舞蹈專業崗位是2013屆畢業生的需提交就讀院校開具的證明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者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基層工作經歷兩年是指2010年9月1日前參加工作,基層工作經歷三年是指2009年9月1日前參加工作),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經資格初審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3.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必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人數至規定比例。特別緊缺專業或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同意,可酌情放寬開考比例。
4.領取準考證:
(1)報考舞蹈專業崗位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5月25日下午3:00~5:30在報名點(縣文化館)領取準考證。
(2)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5月25日下午3:00~5:30在報名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C幢底樓)領取《準考證》。
(3)報考衛生及農業、安監專業崗位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6月1日下午3:00~5:30在報名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C幢底樓)領取準考證。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考核招聘
報考舞蹈專業崗位的考生,實行考核招聘,只進行專業技能測試、體檢和考察。專業技能測試總分100分。測試內容:①舞蹈劇目片段(可穿服裝)或組合表演,時間2分鐘以內,以民間舞為主;②個人技術技巧展示(著練功服和練功鞋);③個人才藝展示(不限種類)。
專業技能測試評分標準及各測評項目權重由專業技能測試考評組制定,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由專業人士擔任考官。
專業技能測試時間暫定為2012年5月26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及考試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測試實行100分制計分,80分及以上為合格。測試過程實行全程錄像,縣監察局全程參與監督。測試結束后由縣人力社保局統一公示考生成績。
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
(二)公開招聘
報考中小學校教師及衛生、農業、安監專業崗位的考生,實行公開招聘。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報考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崗位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其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直接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
1.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總分200分。報考衛生醫學類專業崗位的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報考其余崗位的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詳見“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
(2)筆試時間及地點:
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筆試時間暫定為2012年5月26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及考試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報考衛生、農業、安監專業崗位的考生,筆試時間暫定為2012年6月2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及考試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
(1)面試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若某一崗位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則重新計算確定該崗位招聘指標(特別緊缺專業除外)。計算公式為:重新確定的招聘指標數=進入面試人數×1/2,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若某一崗位實際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其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且需達到該面試考官組當天實際所面試的全部考生(放棄或取消面試資格考生除外)得分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
(2)面試方式及分值:
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分崗位分別實行說課或專業技能測試兩種面試方式(具體方式詳見“附件2”)。
報考衛生及農業、安監專業崗位的考生,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各崗位面試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情況。考生最后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考官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3)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第二天予以公示。
(三)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因達不到開考比例或面試比例經重新確定的,以重新確定的招聘崗位人數為準),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報考學歷高者優先;若考試總成績并列且報考學歷相同,則按《石柱土家族自治縣自治條例》規定,本縣籍貫(含本縣生源,下同)少數民族考生優先進入體檢;考試總成績并列且學歷相同人員均為本縣少數民族考生、或均為本縣非少數民族考生和非本縣考生者,則以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總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依次以專業科目、公共科目考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并結合崗位實際需求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則在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已確定為進入體檢人選的應屆畢業生即可與用人單位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后續程序按《協議》規定辦理。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者,若在2012年7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者,用人單位不予聘用。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工作業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則在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五)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組織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沒有發現問題或者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進入下一程序。
五、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報考舞蹈專業崗位的考生屬于2013年畢業生的,先與用人單位簽訂帶薪實習協議,按專科生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月1800元計發薪酬(按實際上班天數計發),待2013年6月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后再與人事部門簽訂正式聘用合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待遇。
報考小學教師及中學計算機崗位的考生,凡屬于師范類的考生,須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非師范類考生,須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規定時間內沒有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的人員須在石柱縣服務滿五年后方可流動。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對報名參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重慶市石柱縣2012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舞蹈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2、重慶市石柱縣2012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衛生及農業、安監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3、重慶市石柱縣2012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
《石柱縣2012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最近更新: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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