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3號)和《南平市人民政府關于批轉南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南政綜〔2016〕194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南平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3號),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以下簡稱巡游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以下簡稱網約車)。
(一)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2、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3、無暴力犯罪記錄;
4、無交通運輸部門不良記錄;
5、未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申請參加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申請表》(見附件一);
2、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3、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的材料(由各縣(市、區)公安部門核查并出具證明);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異地身份證、駕駛證報考人員除應當提交以上材料之外還須提交駕駛證所在地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三年安全駕駛經歷證明、暫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
6、申請巡游車的應提供近期1寸彩色紅底免冠照片三張;申請網約車的應提供近期2寸彩色紅底免冠照片三張;
(三)持有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申領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事項
根據《南平市人民政府關于批轉南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南政綜〔2016〕194號)和《南平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制作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專用章的通知》(南交運〔2016〕98號)相關規定,凡持有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需申領網約車駕駛員證的可直接到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歸屬地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申領并提交以下材料:
1、《南平市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申領表》(見附件二);
2、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原件;
3、近期2寸彩色紅底免冠照片二張;
4、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的材料(由各縣(市、區)公安部門核查并出具證明);
申請人應當對其所提交的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1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考試。
三、報考方式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報考工作采取網絡報名和教育培訓機構現場報名與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考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考生應當按照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安排,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現場報名與審核。
(一)網約車駕駛員報考人員可先行在網絡上報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http://218.85.132.87:8888/jp/applytaxi/index.action,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報考人員須認真核對填報信息(填報信息有誤將無法接受審核)并上傳正面免冠2寸紅底個人證件彩色近照(照片采集標準:像素:358×441、分辨率350dpi,格式:JPGL、圖片不得大于60KB,不受理經掃描后上傳的相片,照片須為近三個月拍攝的照片)。
(二)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報考人員持相關材料直接到教育培訓機構報名。
(三)現場報名與審核
1、巡游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報考人員于每月6日和21日上午持申請材料到南平市交通中等技術學校(建陽考亭1號)報名。
2、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報考人員可通過網絡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持申請材料于每月12日上午和27上午到南平市交通中等技術學校(建陽考亭1號)報名。為方便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報名可由經報備的網約車平臺公司統一代理。
教育培訓機構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現場核對,材料齊全的對相關資料予以建檔,經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收取考試費,并安排考試。
(四)收費標準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核定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6〕291號,見附件三)規定,巡游車和網約車從業資格證考試費參照相關標準執行,具體標準如下:
1、巡游車駕駛員理論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實際操作考試費每人每科100元;理論考務費每人每科8元,實際操作考務費每人每科10元,合計168元。考試不合格者,第一次補考不收費,第二次補考按考試費收費標準的50%收取。
2、網約車駕駛員理論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理論考務費每人每科8元,合計58元。考試不合格者,第一次補考不收費,第二次補考按考試費收費標準的50%收取。
在執行期限內,若國家相關部門調整考試費標準,按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考試費標準執行。
四、培訓與考試
(一)培訓管理
1、南平市交通中等技術學校是經許可的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培訓與考試機構,其他任何教育培訓機構不得擅自招收學員開展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與考試工作。
2、教學管理
(1)巡游車駕駛員教學管理:實行巡游車駕駛員學時培訓制度。培訓教育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大綱》(交辦運〔2016〕135號)要求,嚴格按規定學時及內容,對申報出租汽車駕駛員的進行培訓。學員培訓實行指紋點名、簽到簽退制度。
(2)網約車駕駛員教學管理:為提高考試合格率,實行網約車駕駛員自學與考前輔導相結合模式。參考人員自行在交通運輸部官方網站信息公開欄下載《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大綱》(交辦運〔2016〕135號),在南平市交通運輸局網站下載南平市區域理論科目基礎題庫,進行自學應考。
(二)考試管理
1、考試地點
南平市交通中等技術學校(建陽區考亭路1號),聯系電話:0599-5840418
2、考試安排
(1)巡游車駕駛員考試安排:對完成規定培訓學時,通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學員,發放準考證,安排考試。對未通過審核的學員,待其完成相應學時,經審核合格后,并入下一期從業資格考試。
(2)網約車駕駛員考試安排:通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參考人員,發放準考證,安排考試。
3、考試內容
(1)巡游車駕駛員資格考試內容為全國理論科目考試、南平市區域理論科目考試、實際操作考試。
(2)網約車駕駛員資格考試內容為全國理論科目考試、南平市區域理論科目考試。
非本市巡游車、網約車駕駛員證轉籍到南平地區的應當參加南平市區域理論考試,考試合格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巡游車、網約車駕駛員證。
4、考試合格標準及考試時間
(1)巡游車駕駛員考試合格標準:全國理論科目考試85題,總分100分,80分及以上為考試合格,考試時間60分鐘;南平市區域理論科目總分30分,24分及以上為考試合格,考試時間15分鐘;實際操作總分70分,56分及以上為考試合格。全部達到合格標準,方可取得《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2)網約車駕駛員考試合格標準:全國理論科目考試85題,總分100分,80分及以上為考試合格,考試時間60分鐘;南平市區域理論科目總分100分,80分及以上為考試合格,考試時間60分鐘。全部達到合格標準,方可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五、成績公布及發證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考試結束時當場公布考試成績。考試合格人員,由教育培訓機構協助考生辦理相關手續,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當場發放從業資格證。
六、其他
相關表格可登錄南平市交通運輸局網站下載,也可到教育培訓機構直接領取。
南平市交通運輸局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