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福建招考公務員加試專業科目的,考試總成績如何合成?
答:加試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其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分別為:
公安系統執法勤務類職位的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5%+專業科目筆試成績×15%+面試成績×50 %;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職位的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口試×25%+面試成績×25 %;
其中,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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