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局、語委辦,龍巖經開區(高新區)社會發展局,各市屬學校(幼兒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育部《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和原福建省教委、語委《關于在我省教育系統中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通知》(閩語〔2000〕3號)精神,經研究,決定于5~7月組織開展今年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為了做好測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
本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應、往屆大中專畢業生,戶籍或工作在本市的社會各界人員,均可自愿報名。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4月1日至5月10日(非工作日不接受報名)。
(二)報名方式:單獨報名或參加單位集體報名,由考生自定。
1. 單獨報名:應試人本人攜帶身份證及復印件直接到龍巖市普通話培訓測試站[龍巖市普通話培訓測試站設于閩西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部,即新羅區曹溪路澳林花園對面閩西職業技術學院南校區教學綜合大樓106室(新大門進門右手邊),咨詢電話為0597-2753873,聯系人:黃老師,聯系電話:13599601996]。
2. 集體報名:新羅區內各校可組織應試師生集體報名,以學校為單位,由學校統一組織,專人采集好報名數據和相關報名資料到測試站報名。新羅區外其它縣份參加測試人員,到當地縣級教育局語委辦報名。
(三)費用收取:
1.繳費方式:單獨報名者將有關費用直接交龍巖市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刷卡交費或微信支付(不接受現金)。集體報名的單位應于5月10日前將報名表(見附件)及報名費、培訓費、測試費交龍巖市普通話培訓測試站。
2.收費標準:測試費按福建省財政廳閩財綜〔2007〕16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
三、培訓和測試
(一)時間安排
1.測試時間:我市普通話水平測試全部采用計算機輔助測試系統實施測試,于5月15日至7月15日分批完成。受測人員的測試具體時間由市普通話測試站統籌安排,提前一周短信通知。
2.培訓時間:為使被測者盡可能達到普通話水平等級要求,參加常規性普通話測試的對象可以自愿參加培訓,該工作由龍巖市普通話培訓測試站負責。培訓分期分批進行,具體培訓時間由普通話測試站統籌安排后,提前一周短信通知。
(二)地點安排:
1. 測試地點在閩西職業技術學院衛生培訓中心微格教室。
2. 培訓地點由市普通話測試站短信通知。
龍巖市教育局辦公室 龍巖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