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的目的和原則
復試的主要目的是對在初試中難以反映的考試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加以考察,結合初試成績,盡可能全面評判考生的政治素質、英語口語表達能力和聽力,以及通過面試考察考生的管理潛質、溝通能力、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和協作精神等綜合素質。
復試過程中遵循原則公開、程序規范、方法科學、工作細致的原則,通過加強對復試環節及錄取過程的監督,確保研究生招生質量。
二、復試組織與安排
1、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工商管理學院組成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具體實施;
2、復試工作小組由校內專家組成,每組不得少于五人,另有一記錄員;
3、復試前5小時內公布學生分組名單
4、參加復試的考生按照學校通知規定的復試時間進行。
5、依據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最低分數線,一般按不低于1∶1.2比例確定參加復試人員名單。
三、調劑條件和程序
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未超過招生計劃的專業,需進行生源調劑。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進行調劑申請。
調劑基本條件規定如下: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成績須符合《國家初試成績要求》一區相關專業的標準;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者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相同;調劑過程要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擇優錄取。
5、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并確定基本原則后,委托三位教師審核申請材料,綜合考慮學科背景、培養潛力和特長因素、基礎課成績(原則上英語和數學合計不低于150分)等因素,確定調劑對象,并在規定時間(48小時)內決定是否同意考生調劑申請。
6、考生在接到同意調劑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24小時)內確認同意調劑,否則視為放棄。
7、學院確定的第一志愿復試名單以及調劑復試名單,會在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或在學院網站上予以公布。
四、復試各項規定
1、面試(復試包括面試和專業課筆試、英語口語與聽力等)過程中嚴格執行如下規定:
(1)面試前確定面試組織方式、面試程序以及錄取原則,并事先以“面試須知”方式向考生公布;
(2)任何面試教師和考生均不得私下聯系;
(3)結果將在面試結束后一周內上網公布;
2、對參加面試工作的全體教師,嚴格執行如下規定:
(1)面試評委面試前需參加統一組織的培訓;
(2)面試前不得了解考生背景,以消除面試的主觀影響;
(3)每組面試方式、面試時間、評分標準要統一;
(4)評委間可以討論對學生的評價,但必須獨立評分;
(5)面試小組應對面試過程和面試的主要內容做記錄,面試結束后小組成員統一簽字。
五、面試程序
1、考生自我陳述(1---2分鐘)
2、考生隨機抽取在試題庫中的2個題目
3、考生回答問題(10分鐘左右)
4、記錄員對現場的回答情況進行記錄
5、每組按排一位教師考評考生口語水平,在口語與聽力測評表上打分(時間2—3分鐘)
6、考生對記錄內容認可,在復試登記表上簽字后離場
7、教師現場打分
六、錄取原則
擇優原則。劃定復試分數線(不低于教育部確定的全國最低復試分數線)后,所有上線考生按照學校通知的時間,準時參加復試。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5%,其中,專業筆試成績(折算后)占錄取總成績的15%;面試(含專業知識測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占錄取總成績的30%。
浙江工商大學工商管理學院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