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合理和有利于學科發展的原則,特制定地球物理與信息技術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錄取辦法規定。
1、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金 勝
副組長:鄒長春 錢榮毅
成員:鄧 明 王 赟 李紅誼 姚長利 黃金莉 譚茂金
譚捍東 苑益軍 江國明 劉國峰 張啟升
紀檢監督員:周玉杰
2、錄取方法
(1)復試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復試成績滿分為300分,包括專業課筆試100分,外語測試100分,專業綜合面試100分。
復試總成績按初試成績(加權50%)+ 復試成績(加權50%)排序按百分制計算,擇優錄取。
(2)全日制研究生錄取類型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型,先錄取學術型,后錄取專業型。由于學術型研究生報考人數較多,錄取名額有限,一旦未被學術型錄取,可調劑到專業型擇優錄取,滿額為止。
(3)今年我院允許第一志愿報考全日制的學生調劑到非全日制錄取(錄取為非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非定向)。詳情參見《中國地質大學(北京)關于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公告》。
3、不予錄取
有下列情況者將不予錄取,
(1)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
(2)面試或筆試(含加試)成績不合格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復試過程中作弊者;
(5)其他違反國家研究生考試相關規定者。
4、確定導師
上述被錄取的考生,依據雙向選擇的原則確定導師(招生導師的信息詳見地球物理與信息技術學院主頁)。雙向選擇的過程中,考生的錄取類型(學術型或者專業型)必須與導師的招生類型相一致。
5、導師招生名額限定
(1)為了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我院對碩士生導師招生人數(含推免生)的基本指標規定如下,教授不超過4人,副教授不超過3人。
(2)按2016年研究生發表國際SCI論文情況,其指導教師可按學院規定申請增加招生名額。
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地球物理與信息技術學院。
地球物理與信息技術學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