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條件及崗位
(一)招聘對象
教育部直屬六所重點師范院校(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師范大學)、云南大學、云南師范大學獲本科及以上學歷,有學士學位證、高中教師資格證的2009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其中:云南師范大學畢業生僅限于華寧生源。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
3.身體健康,具備從事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
4.具備報考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附表);
5.根據《中共華寧縣委辦公室 華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華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華辦發〔2002〕76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74年3月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崗位 :語文1個、數學2個、物理1個、英語1個、音樂1個。
二.招聘原則
崗位需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分崗位擇優聘用。
三.招聘辦法
1.報名辦法:按所公布的需求數分崗位報考,每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09年3月9日至3月16日。
3.報名地點:華寧縣教育局人事師訓股。
聯 系 人:郭老師。
聯系電話:0877-5011263 13150500396
4.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電話報名,傳真:0877-5013800
5.招聘方式:采用現場講課和考核擇優聘用。采取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講課總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數線為80分),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按崗位需求數擇優聘用,其中英語水平達八級者在同等分數情況下優先考慮;若參聘人員成績均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6.講課時間:2009年3月24日(3月23日上午9時在華寧一中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抽取上課順序)。
7.報名時所需證件(學歷證書、學士學位證、高中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以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為依據,但聘用時須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聘用。
8.報名材料中應注明應聘崗位和個人聯系電話,并保持聯系暢通,若無法聯系者校方按棄權處理。
四.體檢
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由縣教育局和縣人事勞動局組織所招聘人員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若出現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人員根據所報崗位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核成績依次遞補。
五.收費
參照相關收費標準,本次教師招聘收取報名200元。
六.優惠條件
被聘用人員可優先購買華寧縣教師小區框架結構120、140平方米戶型住房,單價每平方米1400元。
七.本次招聘成立由政府分管教育領導、人事、監察、教育、一中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華寧縣人事勞動局 華寧縣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附:招聘崗位及條件
招聘崗位 | 人數 | 招聘條件 |
語文 | 1 | 專業對口,普通話達一級水平 |
數學 | 2 | 專業對口,普通話達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
物理 | 1 | 專業對口,普通話達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
英語 | 1 | 專業對口,普通話達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
音樂 | 1 | 專業對口,普通話達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