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及考生成績情況,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2號)要求,現將我校博士研究生復試方案規定如下:
一、普通計劃復試方案
1.復試分數線確定
為加大導師與學院在博士生招生中的自主權,采用學校劃定基本分數線,各學院自主劃線的方式確定復試分數線。
(1)學校基本分數線確定方式為:分非定向、定向兩類劃定。根據初試成績情況,劃定學校基本分數線為:
非定向生 | 定向(在職)生 | ||
外語分數≥ | 上線考生數 | 外語分數≥ | 上線考生數 |
40 | 321 | 50 | 64 |
專業課≥60 |
(2)各學院根據本學院高于學校基本分數線的考生情況按學院或學科為單位,分非定向、定向兩類劃定復試分數線。相應類別高于學校基本分數線人數不超過指標數20%的學院,其該類別復試分數線為學校基本分數線;相應類別高于學校基本分數線人數超過指標數20%的學院,該類別復試分數線應按上線人數超過指標數20%但不超過100%的要求劃定。
各學院劃定分數線方法:(1)以英語成績劃線;(2)以英語成績和初試總分共同劃線。
2.定向考生限額
各學院招生指標中招收定向考生限額如下:
學院名稱 | 資源 | 地測 | 化環 | 機電 | 管理 | 力建 | 理學院 | 思政 |
定向生限額 | 5 | 5 | 4 | 3 | 2 | 5 | 1 | 1 |
3.導師招生限額
一級、二級教授博士招生指標不得超過3名,其他教授博士招生指標不得超過2名,優秀副教授最多招收1名。每位全職博導最多招收1名定向博士生,兼職博導最多只可招收1名非定向博士。超出上述限制者由相關學院協調調整相同或相近專業的導師,不愿意調整或不能調整導師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專項計劃復試方案
1.對口支援計劃分數線擬定為:外語分數≥45,專業課≥60
共7人上線,分布在資源(2名)、地測、化環、機電、力建、思政學院。
2.與煤科院聯合培養考生復試分數線及上線情況為:
非定向考生 | 定向考生 | ||
外語分數≥ | 考生數 | 外語分數≥ | 考生數 |
50 | 3 | 55 | 4 |
專業課≥60 |
6個指標中,以煤科院導師為第一導師的3名從上述報考聯合培養的上線考生中選拔,復試方式與煤科院共同商定。以礦大導師為第一導師的3名分配至資源學院2名,化環學院1名,從上述學院上線生中與其他考生相同方式復試選拔。
三、復試時間與地點
4月24日-4月26日完成所有復試工作。各學院自行安排具體復試時間,復試地點。體檢工作由校醫院組織,在4月24日進行。
四、 復試錄取原則
(1)復試中專業外語、專業面(筆)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對于參加復試的專業外語及專業面試合格的考生,按初試成績權重50%--70%,復試成績50%--30% 計算總成績(具體比例由學院自行規定)。按總成績及錄取名額從高到低分別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次考慮下列因素決定排序:初試總成績、初試英語成績等。
(3)被錄取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往屆畢業生(在職人員),將由我校研究生院于5月10日左右直接向所在單位或學習院校調取人事檔案,5月25日前無法將檔案調入學校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