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省直管縣(市)招考辦,省直有關考點:
根據省高招委、省教育廳《關于對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進行適當調整的通知》(贛招委字〔2017〕6號)精神和我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實際,我院組織專家編寫《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并經過反復修訂。現將審定后的《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分《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予以印發,請認真做好宣傳工作。
《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與2017年考試大綱相比,除根據贛招委字〔2017〕6號文件精神進行適當調整外,還對有關專業和科目的評價指標和評分標準進行了修改和完善。由于2018年起不再組織表演專業統考,故本大綱中不含《表演專業》考試大綱。
2018年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含甲、乙卷)、《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筆試科目繼續實行網上評卷,考試文具由考生自行購置〔基本配備為:2B涂卡鉛筆,0.5mm中性黑色水筆(可配替換芯),橡皮擦,透明墊板等〕。專業面試科目繼續實行評委電腦記分(電子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