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紹興市定向選調2017年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公告》有關規定,經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察,現確定下列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并予以公示:
1、反映問題的方式
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紹興市委組織部或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2、要求
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
從2017年5月11日起到5月19日止,共7個工作日。
4、公示聯系處室及受理電話
紹興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室:0575—12380;
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處:0575—89118028。
中共紹興市委組織部
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