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2 號)文件精神,加強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監督與管理,保障復試錄取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和安全地開展,提高錄取質量,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面試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
2.學校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四個研究方向博導在內的7人(含)以上的副教授職稱以上的專家組成,復試小組對復試結果負責。復試小組安排秘書1-2名,協助復試組織與復試記錄填寫等工作。復試全程安排錄音錄像。
3.復試小組成員應選擇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招生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人員應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
三、復試內容
復試分為三個部分:綜合素質考核、英語能力考查和體檢。
1.綜合素質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學術水平進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質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守法表現、誠實守信等方面。學術水平考核參考考生的申請材料,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綜合素質考核滿分100分。
2.英語能力考查。英語能力考查包含英語聽說測試和專業英語測試。英語聽說測試可采取朗讀指定的文章、與教師進行交流等形式進行。專業英語測試可采用口譯或筆譯小幅專業文章,專業英語對話等形式。英語聽說測試與專業外語測試可結合進行,滿分100分。
3.體檢。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相關精神執行。
四、復試規則
1.參加復試的范圍及比例。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按研究方向制定并公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為招生規模的150%左右。
2.復試程序要求規范,評分表、現場記錄、成績和評語等相關材料齊全,填寫《浙江農林大學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記錄表》報研究生院備案。
3.成績計算。復試成績=綜合素質成績×70%+英語能力成績×30%,復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初試成績(折算百分制)占總成績的5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五、錄取原則與方法
1.參加復試的考生按研究方向進行總成績排名,依次錄取。
2.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未按規定時間到學校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及格考生,不予錄取。
3.擬錄取名單統一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六、其他
1.復試錄取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營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的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同時負責錄取申訴處理工作,具體受理常設機構為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申訴電話:0571-63743970(63740121)。
申訴郵箱:yjsb@zafu.edu.cn(jw@zafu.edu.cn)。
浙江農林大學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