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90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往屆)大學畢業生29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墊江縣2017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見附件)。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三、招聘條件、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3.體檢合格,具備勝任職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的前一天);
5.須在2017年7月2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書等;
6.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及以上,5年內主動提出與聘用單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且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已被我縣擬聘的事業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簡章中的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
招聘簡章分別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墊江縣教育委員會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報考人員登錄網址:http://cqdjwpzl.x9.fjjsp01.com/all/pstart!index.action填寫報名信息并打印報名資格審查表。考生須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若提供虛假或錯誤信息,責任自負。
報名時間:2017年6月13日8:30----6月14日24:00。
報名聯系電話:(023)74669348 74616156
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是面向社會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社會關注度高,政策性強。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堅持原則,嚴格程序,照章辦事。在招聘工作中,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監督,嚴格執行考試聘用工作紀律,嚴禁徇私舞弊,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將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簡章由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墊江縣教育委員 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