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現代化中心城區建設對人才的需求,結合工作需要,經研究,包頭市九原區決定開展高校畢業生招聘工作。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247人,具體情況詳見《招聘專業及需求人數情況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一)本科一批次錄取、2017年應屆畢業的國家重點院校(“985”、“211”工程院校)畢業生或2017年應屆畢業的國內全日制高等院校碩士、博士研究生。
(二)具有九原區戶籍或在九原區長期工作、生活的國家重點院校(“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或國內高等院校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
在九原區長期工作、生活包括以下情形:
1.九原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含合同制)的配偶、子女,九原區機關、事業單位聘用的合同制在崗人員,具有九原區戶籍的居民或其配偶、子女(戶籍遷入日期為2017年6月1日之前)。
2.在九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登記造冊的臨時工作人員。
3.在九原區服務期滿的和于2017年9月30日服務期滿的且考核合格的 “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大學生”“社區民生志愿者”。
4.在九原區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住房的戶主及其配偶、子女(購買時間為2017年6月1日之前)。
三、應聘條件
應聘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品行良好;
(四)符合招聘范圍及專業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
(五)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身體殘疾者,須在報名時提前聲明,經確認符合崗位要求條件后方可報名;未提前聲明且確認影響正常履職的,取消報名及聘用資格);
(六)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事業編制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勞動教養或少年管教的人員和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4.現役軍人、定向招錄培養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5.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通過九原區政府網(http://www.btjy.gov.cn)向社會公開發布。
五、報名辦法
(一)預報名
1、預報名方式:網絡投遞報名表。應聘人員通過郵箱進行預報名。
2、預報名時間: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20日。
3、預報名郵箱:btsjyqzp@126.com。
(四)公示
進入擬錄用范圍內的人員,公示7天。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考生,取消錄用資格,按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公示結束后10日內,擬錄用人員向招聘領導小組提交考核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過時未提交者視為自動放棄,招聘領導小組按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聘用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領導小組按照考試成績和體檢、綜合考察評定結果確定聘用人員,錄用后,在符合現行規定的條件下辦理事業編制,并給予相應待遇。
(二)此次招聘的人員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入圍錄用范圍的九原區屬區聘事業合同制人員、勞動合同制人員不試用。
八、其他
(一)考生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在招考期間必須暢通,電話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影響本人招聘的,后果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考生需及時關注九原區政府網(http://www.btjy.gov.cn)上發布的有關招聘的相關事宜。
(四)本簡章由九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