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平湖市委組織部、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面向嘉興市范圍內公開選調2名機關干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平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下屬平湖市質量技術監督稽查大隊副大隊長1名,科員1名,用編性質均為事業參照。
二、選調范圍
嘉興市范圍內在編在職公務員(含參公)。
三、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吃苦耐勞,作風踏實;
2.本科以上學歷;
3.從事公務員(含參公)工作滿3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4)按照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報名及資格審核、組織比選、組織考察、討論決定、任前公示、辦理手續。
五、報名須知
報名前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填寫《平湖市公開選調機關干部報名表》一式兩份。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須提供報名表、身份證、公務員(含參公)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其他所需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在規定時間內,報名者如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報名者需提供的報名材料。
六、其他
本方案未盡事宜及公開選調過程中有關事項由平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聯系人:曹敏娜;聯系電話:85061628;報名地點:平湖市行政中心1號樓3樓330辦公室。
中共平湖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委員會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