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按照《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認可省美術統考成績,藝術成績合格之后按文化成績排序,分專業按招生計劃1:1.5的比例投檔,學校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出現專業測試同分考生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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