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區事業單位2017年6月公開招聘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筆試已于6月18日結束。現將筆試成績及資格初審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資格初審時間與地點
(一)時間
2017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開始直至初審結束。
(二)地點
深圳市坪山區坪山高級中學體育館2樓(深圳市坪山區錦龍大道東側坪山高級中學)。
二、筆試成績合格線
此次招聘工作人員一般類、醫療類的筆試成績合格線為45分,護理類的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5分。各位考生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詢成績。
三、筆試成績等級劃分及資格初審要求
筆試成績按如下辦法劃分為A、B、C三種級別,各級別人員初審資格說明如下:
A級:筆試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職位擬聘名額3倍范圍內的考生劃為A級。此類考生具備初審資格,且必須由本人于資格初審當天(7月7日)上午9:00之前到資格初審現場等候至所報考崗位的初審結束;
B級:筆試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職位擬聘名額4至8倍范圍的考生劃為B級。此類考生具備資格初審遞補資格,且必須由本人于資格初審當天(7月7日)上午9:00之前到資格初審現場等候至所報考崗位的初審結束;
C級:此類考生不具備初審資格。
備注:資格初審級別為“A”和“B”的考生,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經市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外,未能在資格初審當天(7月7日)上午9:00之前到達資格初審現場等候初審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初審資格。考生到達現場后,配合初審單位做好簽到工作。
四、須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初審的考生應嚴格按照招考公告要求,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提供復印件供資格初審單位留存(請各位考生提前將須提交的材料按順序裝訂好)。所有材料須由考生在參加資格初審前自行準備齊全。為保證資格初審工作順利進行,請考生高度重視,務必認真對照招聘公告及資格初審公告的各項要求,了解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考生戶籍及與崗位有關的其它條件,按條件逐項準備初審材料。未按要求準備材料或材料不齊的,首次資格初審不予通過,到場的符合遞補條件人員依次遞補參加初審。考生可以現場補充材料(可聯系其他人幫助送達,本人不能離開資格初審現場),經遞補該崗位初審合格人員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在資格初審尚未結束的情況下,按補齊材料的先后順序再次參加資格審查。
請按如下順序裝訂好資格初審材料:
(一)本人報名表(原件)。
(二)身份證及戶籍本(復印件)。
報考面向市內戶籍崗位的,需提供深圳戶籍本或派出所開具的有效證明;報考面向市內外戶籍崗位的,可不提供戶籍本。
(三)學歷及學位證書(復印件)。
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生提供落款時間為2016年9月1日以后的畢業生推薦表(函)及成績單。
(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職)業資格證(復印件,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
(五)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擬聘擬調人員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原件)。
(六)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經驗)證明及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
崗位有工作經歷(經驗)要求的提供,資格初審必須提供原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經驗)證明,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可以暫不提供。
(七)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須提供)。
(八)公告、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
(二)報考者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的,由用人單位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三)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
(四)考生身份證遺失的,須持臨時身份證或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應證明(證明中必須包含本人照片,照片應蓋騎縫章)暫時代替。
(五)請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資格初審地點的具體位置,并在資格初審當天提早出發,早作準備,以免延誤初審,被取消資格。
(六)本說明未盡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關規定為準。
(七)咨詢電話:28398949(區委組織部)
84511555(坪山高級中學)
深圳市坪山區委組織部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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