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師范大學2017年在上海藝術類錄取分數線
類別 | 專業名稱 | 折合分 | |
編導類 | 戲劇影視文學 | 688.40 | |
廣播電視編導 | 700.67 | ||
音樂類 | 音樂學 | 780.23 | |
音樂表演 | 773.97 | ||
音樂表演(中俄合作) | 752.92 | ||
錄音藝術 | 764.80 | ||
美術類 | 美術學(師范) | 737.52 | |
設計學類 | 727.86 | ||
繪畫(油畫) | 732.30 | ||
中國畫 | 726.89 | ||
雕塑 | 726.80 | ||
動畫 | 722.05 | ||
攝影 | 721.09 | ||
舞蹈類 | 舞蹈學 | 733.30 | |
書法類 | 中國畫(書法) | 719.60 | |
表演類 | 表演 | 735.63 | |
播音類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796.62 |
上海師范大學2017年美術設計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考生須取得相應藝術類專業合格證或填報資格,并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達到各省(市)規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線。
(二)學校組織的考試成績(上海、山東中國畫(書法))以校考成績為準;統考的采用各省市統考成績,按各省規定的錄取原則錄取,如未規定錄取原則的(如全部投檔的),則按照上海的錄取方法錄取。
(三)上海及校考專業的具體錄取原則:
1.學校組織的考試成績以校考成績為準;其他的采用上海市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
2.取得多個藝術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可以兼報相應專業:中國畫(書法)以專業優先的原則按折算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先錄取第一專業,只有計劃未完成,才錄取第二專業、甚至第三專業);其它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按折算總分(不分文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不分專業先后)。(成績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總分 =(專業成績÷專業滿分×50% +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50%)×1000
上海師范大學2017年音樂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考生須取得相應藝術類專業合格證或填報資格,并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達到各省(市)規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線。
(二)、外省市統考專業采用各省統考成績,按各省規定的錄取原則錄取。如未規定錄取原則的(如非平行投檔、全投的),則按照上海的錄取原則錄取。
(三)、上海及校考的各專業具體的錄取方法:
1.專業成績的組成。統考專業:由市統考的各科成績按一定的比例組成(主科—聲樂或器樂占80%,樂理占10%、視唱練耳占10%)。校考的專業:以學校的專業成績為準。音樂學專業成績由專長成績(80%)、樂理(10%)、視唱練耳(10%)組成。舞蹈專業成績由基訓(35%)、模仿(20%)、舞蹈表演(40%)、模仿節奏(5%)組成。
2.音樂學、音樂表演、音樂表演(中俄合作)、錄音藝術:按投檔人數確定三個專長(聲樂、鋼琴、器樂)的錄取比例,以折算總分(不分文理)為主要錄取依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不分專業先后)。舞蹈學:以折算總分(不分文理)為主要錄取依據,采取專業優先的原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總分 =(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0% +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3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