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無錫市惠山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二)筆試成績予以公布(詳見附件1)。根據《2017年無錫市惠山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二)公告》要求,在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現就有資格復審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㈠復審時間、地點
1、復審時間:2017年7月11日(周二)上午9:00-11:00半天。逾期未到現場復審和資格復審未通過均視作資格復審不合格,空缺崗位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復審地點:無錫市惠山區教育局一樓會議室(無錫市惠山區堰橋文惠路18號)。
㈡復審材料要求:
遞交一份《2017年無錫市惠山區公開招聘教師(二)復核信息表》(見附件1,網上下載,用A4紙打印),并提供符合公告中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1、報考崗位代碼A01-A04的考生所遞交材料:
注:①教師資格證書如暫未取得,請提供筆試、面試合格證明或受理單
②2017屆畢業生如暫未取得畢業證書,請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報考崗位代碼B01-B03的考生所遞交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證、畢業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學校和考生簽訂的聘用合同或有效任教證明或繳納社保證明,并提供公辦學校事業法人證書復印件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復印件
以上提供材料須真實有效,資格復審通過(合格)者即取得面試資格。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請考生本人或委托人(隨帶委托書)到資格復審現場簽字確認。
面試要求見附件3。
咨詢電話:0510-83592407
附件:
無錫市惠山區教育局
201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