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縣教育系統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76名,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共招聘工作人員76名。具體崗位及數量見表格。
2017年安鄉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及計劃表(附件)
二、招聘原則
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具體條件
1、35歲及以下是指198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專業名稱主要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依據。(見附表二)
3、其他具體條件見附表一。
(五)體檢。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先。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六)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縣教育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七)遞補。如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經縣人社局同意,可按應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八)擬聘對象公示。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由縣教育局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按要求提交縣人社局審查。審查合格擬聘人員名單在縣人社局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九)聘用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和《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連同“擬聘人員公示情況報告”和本人檔案經主管部門審核,縣人社局審批,報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根據擬聘人員職稱、學歷等結合單位崗位設置情況兌現其工資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項
應考人員應密切關注考試工作進程,注意瀏覽安鄉縣政府網站、安鄉縣人社局網站相關信息,以免貽誤考試時間。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咨詢電話:0736-4329399(人社)
監督電話:0736-4326210(紀檢)
安鄉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