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
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科員4名。
二、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除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要符合以下具體要求:
(一)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務員),且已進行公務員登記;
(二)全日制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學士或以上學位,經濟學類、法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計算機相關專業等。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優先。
(三)年齡27周歲以下(1990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者可放寬到30周歲以下(198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公務員試用期滿且任職期間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以上等次;
(五)身體健康,品行端正,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語言表達和溝通協作能力;
(六)有在政府經濟部門從事經濟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
以上職位要求的時間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15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未滿試用期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處理期限的;
4.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要求
報名請提供以下材料:《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復印件,近期小一寸紅色免冠照片2張,個人工作總結、個人業績材料等。同時請將報名表、個人工作總結、個人業績材料和證件照的電子版發送至郵箱:fsfgrsk@163.com。要求所提供的業績材料不得作假,否則將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2.報名時間及方式
請于2017年8月15日至9月30日(以寄出郵戳為準)將上述材料以EMS方式寄至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材料寄送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嶺南大道北12號3號樓506室,郵編:528000,聯系人:劉小姐,聯系電話:0757-83036218。
(二)資格審查
收到材料后,我局將根據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根據個人工作總結、業績材料等在符合條件的報名者中以適當比例選擇與職位要求相匹配的人員,通知參加考試。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時間另行通知。我局將參考綜合成績,根據人崗相適的需要確定初步考察人選。
(四) 考察和體檢
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體檢。
(五)錄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選調人員,辦理有關轉任手續。
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