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州招辦: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連片扶貧本科錄取院校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檔后,仍有部分院校招生計劃未能完成,根據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及安排,決定面向全省連片貧困地區對連片扶貧本科院校未完成計劃進行第三次公開征集志愿。現將征集志愿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連片扶貧本科未完成計劃院校及專業名額見附件1,未完成配額市州的配額余額見附件2。
二、征集志愿對象和辦法
1.本次征集志愿對象為全省連片貧困地區成績達到本科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文科454分,理科445分)、符合連片扶貧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未錄取考生。
2.本次征集志愿時間為7月17日9:00至18日11:00。省教育考試院將于7月17日9:30前公布連片扶貧本科征集志愿的相關信息。考生務必及時在網上查閱,符合條件的考生應按時在網上填報征集志愿學校及專業志愿(如果出現意外而網絡不通,考生應及時到縣市區招辦或其它網絡正常的地方上網查詢、填報志愿)。
考生最多可填報四個平行的學校志愿,每個學校志愿內最多可填報六個專業志愿,并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配。
3.考生征集志愿信息經市州招辦匯總后,于7月18日11:30前報省教育考試院。
本次征集志愿的投檔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只針對尚有配額余額的市州進行,即根據有配額余額市州的考生志愿和投檔成績,結合市州配額余額,從高分到低分向學校投檔;第一次投檔完成后,再面向全省連片貧困地區進行第二次投檔,即根據全省連片貧困地區考生志愿和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向學校投檔,供學校審錄。
兩次投檔均按“位次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進行。
4.省教育考試院下發的未錄取考生庫為自由可投狀態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檔時對不是自由可投狀態的考生即使填報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檔。
5.在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征集志愿時間內,考生若未填報征集志愿,則視為自動放棄。
三、征集志愿是我省貫徹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進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滿足率,為符合連片扶貧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未錄取考生再提供一次升學機會的具體措施。相關各級招辦必須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傳力度,確保志愿征集工作順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在川招生連片扶貧本科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及專業名額(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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