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我市政府系統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實施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面向本市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單位及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單位為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遴選職位共計3個,遴選職務層次為科員。
二、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和對象
本次參加遴選人員,須為我市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符合轉任到機關條件的“六類人員”。
根據遼組通字〔2011〕45號文件規定,符合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轉任到機關條件的“六類人員”為:(1)在參(依)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時,已辦理過渡手續的人員;(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工作人員;(3)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考試錄用并試用期(服務期)滿的人員;(4)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考試錄用并達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選調生;(5)按照國家軍轉安置有關規定接收安置的軍隊轉業干部;(6)由機關公務員調入到現參照管理單位工作的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一般應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學歷、學位相對應)。
5.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或2年以上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鄉(鎮、街)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在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6.年齡原則上在35周歲以下。
7.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等特殊情況除外)。
8.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年齡、工作經歷和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2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6.尚在試用期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尚在新錄用試用期的;
8.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人員須經本單位和本單位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考。
三、遴選程序
遴選將采取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與任職等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盤錦日報媒體上發布公告。
(二)職位查詢
遴選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17年盤錦市政府系統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信息表》(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報考者如需咨詢《遴選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遴選職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遴選單位聯系。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為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0月15日。由盤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共同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對合格人員進行報名確認。
1.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0月15日。
(2)報名方式:登陸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panjin.gov.cn)下載并如實填寫《2017年盤錦市政府系統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推薦表》(詳見附件)一式兩份,并張貼近期1寸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版照片。
(3)報名郵箱:報名推薦表發至pjgkj@163.com。
(4) 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
2.資格審查
由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組織資格審查工作,擇優確定面試人員。盤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條件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經審查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遴選資格。
(1)報送相關審查材料:
①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同底版證件照片2張。
②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報送地點: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辦公室(遼東灣行政中心E座13樓1305室)
(3)報送時間: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0月15日。
考生在遴選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遴選單位及時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面試
1.無主題交流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無主題交流測試環節。無主題交流主要考察應試者與遴選職位的匹配性及適應性。無主題交流由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組織實施,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與并監督。無主題交流的評委由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和盤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共同委派,評委組成人員為7人,其中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委派3人,盤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委派公共評委4人。無主題交流采用評委投票的方式,贊成票低于半數的應試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贊成票過半數的應試者按得票多少排序,以不超過1:5的比例進入下一環節,每位應試者測試時間為15分鐘。
2.個人能力展示
無主題交流合格人員進入個人能力展示環節。個人能力展示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個人能力展示環節的評委一般為7人,其中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評委為3人,公共評委為4人,公共評委由盤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從市級評委庫中抽取。
個人能力展示環節,由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根據職位特點和需求,采取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現場命題寫作、工作成果展示及演講等多種形式進行。
個人能力展示采用評委投票的方式,按遴選人數1:1的比例,票數最高者確定為合格人選進入考察環節,合格人選的得票數須過半數。相同票數人員,由評委再次投票,直至產生合格人選。
(四)組織考察
考察工作由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將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一般由單位負責干部人事工作的人員和熟悉遴選職位相關業務的人員組成,針對考察內容逐項考察,形成客觀公正、內容翔實的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五)體檢
體檢由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安排,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考察或體檢不合格,需補充人選的,按個人能力展示環節的得票數進行遞補。
(六)公示與任職
考察結束后,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黨組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并對擬任職人員分別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等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考生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報考本次公開遴選職位的,可直接任職。需要實行任職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紀律與監督
公開遴選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敏感度高的工作,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加強對公開遴選工作的監督與管理,嚴肅各環節工作紀律。遴選單位要嚴格按照公告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報考人員要按照公告要求,認真填報信息,提供真實準確的證件、證書和檔案材料,嚴禁弄虛作假,搞不正之風。
在公開遴選工作中,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遴選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相應責任,予以嚴肅處理。
公開遴選工作中存在的應當回避情形,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
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辦公室,咨詢電話:8850997
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職位管理與培訓科,咨詢電話:2831701。
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21日
1. 2017年盤錦市政府系統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信息表
2. 2017年盤錦市政府系統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