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綜合理論》考試大綱
一、考試要求:
考生必須掌握設計學科的源流脈絡,研究的范疇、性質、定義、概念以及國內外設計發展概況,理解現代設計分類史與派生的理論相互關系,能利用設計史學觀點,理論聯系實際進行綜合分析,具備闡釋現代設計現象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
(一)設計學的研究范疇
1.設計史 2.設計基礎理論 3.設計批評
(二)設計學研究的現狀
1.中國古代設計思想
2.當代西方設計思潮
(三)設計的多重特征
1.設計的藝術特征(藝術淵源、藝術含量、藝術手法)
2.不同設計的藝術特征
3.藝術推動設計
4.設計的科技特征(科技進行、科學理論與設計)
(四)設計的經濟性質
1.設計作為經濟發展的戰略(文化創意產業)
2.設計作為價值方法
3.設計作為經濟體的管理手段
4.設計與生產和消費的關系
(五)設計史(中國部分)
1.原始社會時期的設計
2.奴隸社會時期的設計
3.封建社會時期的設計
(六)設計史(西方部分)
1.西方古代設計
2.西方工業革命
3.十九世紀設計
4.現代主義設計運動興起
5.大戰后的設計
6.新經濟設計與生產力
(七)當代設計思潮
三.試卷結構
1.名詞解釋 60分
2.簡答題 40分
3.論述題 50分
注:試卷基礎理論知識占80%、理論聯系實際、當下設計思潮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