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創新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加強全縣紀檢干部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一批縣紀委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和職位
縣紀委從本縣黨政機關公務員中公開選調6名工作人員,根據需要安排在縣紀委機關、紀工委、派駐紀檢組、縣委巡察機構工作。
二、選調條件
1.中共黨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正式公務員身份;
3.35周歲以下,1982年10月28日(含)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財會、審計、法律等相關專業優先;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適應經常加班和出差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執行公務員任職回避規定,與縣管領導干部和縣紀委機關及派駐(出)機構、縣委巡察機構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國家、省、市、縣有關規定,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28日—11月7日。
2.網上報名。本次考試通過發送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報考人員可登陸灌南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guannan.gov.cn/gnzx/)、灌南黨建網(http://www.gnzzb.cn/)或灌南縣紀委灌河清風網(http://www.gnxjw.gov.cn/)下載報名登記表,將報名登記表和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證件照片,JPG格式)于2017年11月7日下午6:00前發送至gnxjwgbs@163.com郵箱,并電話聯系縣紀委干部室進行核實確認,聯系電話:0518-83968179。
3.資格初審。對提交材料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縣紀委會同縣委組織部將進行資格初審,并于2017年11月9日前通過電話聯系的方式通知初審合格者本人。
4.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本人攜帶以下材料: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報名登記表(正反打印)、近期免冠正面2寸證件照片4張以及公務員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到縣紀委干部監督管理室(縣政府529)進行資格復審。縣紀委干部監督管理室依據公開選調條件要求,提出資格審查意見。參加報考人員須同時簽訂《公開選調人員服從崗位安排承諾書》。
5.核發準考證。經復核符合條件的,核發筆試準考證。如填報信息不全,應按要求補充填報報名信息,在報名期限內未補充的,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未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本次選調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減少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調整情況在灌南縣政府門戶網站、灌南黨建網、灌南縣紀委灌河清風網公布。
(二)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不指定考試范圍,采用閉卷方式,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按照選調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總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
面試結束后,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對象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評價。
(五)確定人選
根據考察情況,由縣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人選后,組織參加體檢。
(六)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有關標準和規定組織進行,如體檢有人未達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按相關規定進行遞補。
(七)公示與調動
擬選調人選名單在灌南縣政府門戶網站、灌南黨建網、灌南縣紀委灌河清風網上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出現不符合選調條件或其他特殊情況的,由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是否遞補。符合選調條件的,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本實施方案由縣紀委干部監督管理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