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恩施州2017年第二次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和筆試成績,現公示擬面試人員名單,并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公示
(一)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原則。在筆試成績達到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根據選聘崗位公布的面試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擬面試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50分。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復審或者資格審核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公示無異議和資格復審后,確定正式面試人員名單。
(二)擬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恩施州2017年第二次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擬面試人員名單”。
(三)公示時間。2017年11月2日至11月8日止。
公示期間,廣大考生和社會公眾對擬面試人員有異議的,請于11月8日前,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選聘單位或者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與人才流動調配科實名反映。反映的情況要詳實具體,以便調查核實。
二、面試資格復審
擬面試人員須首先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后才可以進行面試。面試資格復審由選聘單位主管部門或者具有人事決定權的選聘單位負責。面試資格復審時間為2017年11月2日至11月8日止。面試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方式及有關要求,由選聘單位電話通知考生。考生也可以根據選聘崗位計劃表所列聯系方式,與所報考單位聯系資格復審相關事宜。請考生確保電話暢通,按照選聘單位的通知要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
考生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應提交下列資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證。
2、人事檔案中證明其為合法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3、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所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職稱、執業、職業)證書、從事專業工作經歷證明、學歷或學位證等材料。在報名初審時已經提交的材料,勿須再次提交。
三、聯系電話
恩施州人社局調配科:8222869
恩施日報社:8237229
恩施州委群眾工作部:8221776
恩施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8244024
國家富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8235844
恩施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18971879016
恩施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8232111
恩施州教育局:8222607
恩施州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8223001
恩施州審計局:8216239
恩施州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6833043
恩施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18672455658
附件:恩施州2017年第二次州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擬面試人員名單
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