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實現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學全覆蓋目標,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緩解教師資源不足的局面,經縣委、政府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國語教師1673名,其中:幼兒園教師796名;小學教師450名;初中教師370 名;普通高中教師27名;職業技術學校教師 30名。
一、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思想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維護民族團結,品行端正,政治思想審查合格,無宗教信仰,自愿從事教育工作的人員;
3、性別、族別不限,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應屆、歷屆畢業生,有從教經歷者優先錄用;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無打架斗毆、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
5、已取得畢業證(必須帶上畢業證原件)。
(二)專業要求:
詳見《2017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及所列目錄相似、相近專業。
(三)學歷要求
(1)學前階段要求中專、大專及以上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師范類優先,中專必須是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
(2)小學階段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師范類優先);
(3)初、高中階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師范類專業)及以上學歷。
(四)、普通話及mhk的要求
(1)母語為漢語的報考人員,語文專業的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專業的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2)母語為非漢語的少數民族應、往屆畢業生,mhk證書必須在三級甲等及以上或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民考漢考生優先,(提供相關證明)。語文專業的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中小學和幼兒園正式在編教師(含三年服務期未滿特崗教師)及辦理完辭職手續不到一年的教師;
2、2017年10月前于田自主招聘教師或已解聘的教師;
3、近3年來,在公務員、教師等考試過程中出現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4.受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參加反動組織教派、非法宗教活動或受過法律制裁,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六、體檢
1、擬錄用人員由教育局統一組織到于田縣人民醫院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2、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縣教育局批準后可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體檢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七、錄用
錄用的教師于2018年2月25日前到于田縣教育局報到,起薪時間為2018年3月。
八、享受優惠政策
1、聘用教師在聘用期間,根據實際情況統一安排教師周轉房或學校教師宿舍。夫妻雙方同時被我縣聘用的安排一套周轉房。
2、被聘用教師來我縣工作三個月后其單程費用,乘坐汽車、火車的按照票價予以全額報銷(火車軟臥票價按照硬臥票價予以報銷),乘坐飛機的按照火車硬臥票價標準予以報銷。
3、新聘教師與特崗教師享受同崗同酬待遇。
九、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人員的日常考核管理,由縣教育局負責制定,學校具體進行實施,對違反相關紀律規定、不適合工作崗位要求的,按有關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員的聘期為三年,聘用期滿后自動解聘。
3、聘用人員在三年合同期內參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特崗教師招聘考試,考上特崗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相關手續。若在合同期滿后還未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特崗教師招聘考試錄取的,將自動解除聘用合同。
十、社會監督
教師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參與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程序和原則,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規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一、聯系方式
饒進修: 18785124972
菅 壘:15947774142
張新建:13899468880
辦公室電話:0903—6816715
內蒙古自治區報名資料投遞郵箱:3585473136@qq.com
各招聘組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特別聲明:應聘人員提供的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保持電話暢通,并適時上網關注招聘動態,若因應聘人員沒有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于田縣人民政府教育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