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佛山市中心業余體育學校擬向社會招聘2名教師,現依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數學教師1名,從事數學教育教學工作。
音樂教師1名,從事音樂教育教學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范圍
1、全日制本科以上應屆師范畢業生。
2、具有教師資格的在職人員。
(三)崗位任職條件
1、全日制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應屆碩士研究畢業生。具備教師資格條件,在職人員年齡要求在30歲以下(截止至報名開始當日),應屆畢業生年齡不限。
2、專業要求:
數學教師:
A070101基礎數學B070101數學與應用數學
A070102計算數學B070102信息與計算科學
A070103概論率與數理統計B070103數理基礎科學
A070104應用數學A0711系統科學
A070105運籌學與控制論A0712科學技術史
音樂教師:
A050401藝術學A050407廣播電視藝術學
A050402音樂學A050408舞蹈學
A050404設計藝術學B0505音樂與舞蹈學類
A050405戲劇戲曲學B0506戲劇與影視學類
A050406電影學A050505藝術碩士
專業名稱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版)》專業要求的,可選擇專業要求中相近專業報考,但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畢業院校出具的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證明方可報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布,公告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告發布的10個工作日后可以開始接受報名。
(一) 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5日— 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報名地點:佛山市中心業余體育學校,地址:佛山市禪城區河濱路2號(郵編:528000),聯系電話:0757—82815650(含傳真)、0757—83381061,聯系人:朱老師、麥老師。
(三)報名要求:報名采取郵寄資料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者須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提供個人簡歷、職稱證明、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獲獎證書、論文及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暫未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的畢業生須提供畢業學校關于本人能在畢業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證明。)
(四)資格審查:我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后,確定考試對象,并以電話或短信通知考試時間、地點, 留意電話、手機短信通知。
五、考試
(一)筆試: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均需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學科專業知識或教育學、心理學知識等。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4的比例確定試教及面試人選(不足4人則按實際人數)。
(二)試教:由學校安排試教班級及內容。試教總分為100分,以評課小組成員的平均分為試教成績(分數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
(三)面試: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以考評小組成員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分數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四)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試教和面試成績按4:4:2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六、體檢
根據擬聘人數,各招聘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組織體檢人選到指定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可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所需費用由我單位支出。
七、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我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試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正式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