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對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參加2012年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過程中,我們接到部分市(州)及學生的咨詢反映:“2011年底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能否參加2012年社會類公務員招考”。按照《貴州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第四章第三十三條規定:“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服務滿1年,但未滿服務期的,可以參加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或其他項目的招考、招聘(定向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招錄的職位除外)”,2011年底選聘到村任職社會類高校畢業生因服務未滿1年,因此,不能參加2012年各級公務員招考。各市(州)及各縣(市、區、特區)不能為其出具相關資格證明。
貴州省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
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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