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天津市委組織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津人社局發〔2011〕10號《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文件精神,為了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保證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開展,特委托天津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進行公開招聘的實施。天津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通過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招標確定的第三方平臺招標,經專家組評審,天津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符合實質性要求,技術參數無負偏離,報價未超出預算,應征中標。制定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市財政全額撥款、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院于2011年3月首批進駐海河教育園區,于2012年3月被國家教育部批準為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建設單位,2014年以優秀成績通過國家骨干高職院校驗收。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一)根據我院實際需求,擬在2017年公開招聘博士學位專業教師3名。
光伏發電技術與應用專業教師1名;
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教師1名;
電子商務專業教師1名。
(二)根據我院實際需求,擬在2017年公開招聘專業教師17名;職業教育研究崗6名;軟件開發工程師崗2名。
光伏發電技術與應用專業教師1名;
安全技術與管理專業教師1名;
數控設備應用與維修專業教師1名;
會計專業教師3名;
物流專業教師1名;
文物鑒定與修復專業教師1名;
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教師1名;
服裝設計與工藝專業教師2名;
思政專業教師3名;
英語專業教師2名;
體育專業教師1名;
職業教育研究崗6名;
軟件開發工程師 2名。
三、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
2、具有良好的品行,無不良誠信記錄;
3、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專業需求規定的資格條件;
6、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進的相關政策。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人員;
6、凡與招聘單位現在職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或與在職人員及配偶有直系血親關系的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