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埇橋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經領導小組研究,現就公開選調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考試方式: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1.筆試人選:報名審查合格人員即為參加筆試人選。
2.筆試內容:十九大精神、區情、公文寫作。一張卷子,120分鐘,滿分100分。
筆試設置最低分數線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筆試時間、地點:2018年1月20日,地點:詳見準考證。
4.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2018年1月18日,在原報名點領取。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3道題目,15分鐘,滿分100分。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相關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總成績合成:筆試、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確定考試最終成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分優先。
咨詢聯系電話:0557-3035770
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