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十堰市鄖陽區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將資格復審名單進行公示。請公示的考生于2018年 2 月22日— 23 日到鄖陽區人事考試中心參加資格復審。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原件,招聘崗位限戶籍的需帶戶口本,招聘崗位涉及“優先”條件的需提供“優先”證明材料。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鄖陽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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