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學需要,經市政府同意,高安市直屬學校擬面向高校和社會招聘部分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擇優錄用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要求與待遇
1.對象:①國內高校全日制2017年以后畢業未就業碩士研究生(須在本科或研究生層次所學專業為師范類且年齡在35周歲以內即1983年7月以后出生);②國內“211”、“985”師范大學可放寬到2017年未就業畢業生;③江西師范大學2018屆師范類本科優秀畢業生(以推薦表為準,含省屬免費師范生)。
2.要求:①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層次所學專業均可);②具備相應層次、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高中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可報考初中崗位);報考心理學教師崗位需同時具備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本科學歷為三級、研究生學歷為二級);③成績優秀,身心健康,無違法違紀行為記錄。
3.待遇: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全額撥款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形式
高安市直屬學校選聘教師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到江西師范大學組織專場招聘會。與學生直接見面,雙向選擇,經過面試后,擇優聘用(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學校),現場簽訂就業協議。
四、招聘崗位
六、其他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①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者;②未能按時取得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者;③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④考核或體檢不合格者;⑤.放棄聘用資格者;⑥法律、法規及其它規定不準聘用者。
2、未盡事宜由高安市直屬學校選聘教師領導小組共同商量決定。
七、咨詢電話
高安市教育局: 0795-5294519
高安市人社局: 0795-5281701
高安市直屬學校選聘教師領導小組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