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綦江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5個崗位5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貧困大學畢業生崗位5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綦江區2018年第二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5,以下簡稱《一覽表》)。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6)執行。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3年,我區服務5年以上;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年齡35周歲及以下,取得中級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高級職稱者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日。
(二)報考貧困大學生專設崗位,須屬于近五年且現還是貧困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大學生,大學入學前戶口地在綦江區及南川區、江津區、巴南區(含原戶口在綦江區、南川區、江津區、巴南區,但因高考升學將戶口遷至高校的貧困大學畢業生)。截止報名開始的前一日,報考對象須為以下情況之一的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由綦江區及南川區、江津區、巴南區就業局確認的“零就業”家庭、區扶貧辦確認的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區民政局確認的城鄉低保家庭和本人殘疾的2016年、2017年、2018年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本區內在編在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同類性質事業單位的招聘考試。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 承諾誠信報考。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網上報名時只審核照片,不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前再對報考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仔細核對自己所學專業(所學專業必須與《一覽表》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才能報考,否則后果自負),選報符合自己條件和專業要求的崗位。報考時要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本次考試和聘用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職稱、考試考核總成績和擬聘崗位等。
(五)聘用與待遇
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報考其它未明確具體單位的安排:根據相關單位人員的實際和結構及擬聘人員報考志愿和考試考核總成績統籌制定統一選崗方案,由區人力社保局核準后組織實施。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3年以上,我區服務5年及以上,未滿服務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五、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cqqjrs.gov.cn/)“招錄信息”欄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并保持通訊暢通。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七、其他
招考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撥打咨詢電話:
招考政策咨詢: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023—87268706)。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本簡章由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組織部、重慶市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