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建立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用人機制,根據《關于規范中小學教育管理干部配備工作的通知》(臨組〔2016〕176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現就面向全縣教育系統公開選聘中心(縣直)學校正副校長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
按照《關于規范中小學教育管理干部配備工作的通知》(臨組〔2016〕176號)規定的學校內設機構和管理干部職數設置標準,結合學校崗位空缺情況,公開選聘中心(縣直)學校校長2名、副校長15名。
二、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良好,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政策;認真學習理論知識,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熱愛教育事業,掌握有關教育法規,廉潔勤政。
2.有較強的改革意識和開拓創新精神,具有履行中心(縣直)學校校長、副校長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和理論知識、教育教學管理經驗、教育科研能力和組織領導能力。
3.身心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黨紀、政紀處分期限內的;
(3)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4)按照有關規定不宜提拔任用的。
(二)資格條件
1.中心學校校長資格條件。
⑴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一級教師(原中學一級、小教高級)及以上職稱。
⑵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3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原高級教師年齡放寬到50周歲以下(1968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
⑶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⑷任縣域內鄉鎮(街道)中心(縣直)學校副校長試用期滿,或任中心(縣直)學校中層正職三年及以上。
2.中心(縣直)學校副校長資格條件。
⑴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一級教師(原中學一級、小教高級)及以上職稱。
⑵年齡在43周歲以下(1975年5月3日以后出生)。
⑶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⑷任縣域內鄉鎮(街道)中心校、縣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農村初中)中層及以上管理職位滿一年;任中心小學正副校長滿兩年或任其他小學校長滿三年;縣級及以上名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
三、選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7-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50;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六樓黨建室;
3.報名時提供資料: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和任職文件。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五張。
4.一人只能填報一個選聘崗位。
(二)資格審查。
由縣教育、人社、編辦、財政四部門聯合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選聘職位數與符合條件報名人數應達到1:3比例,達不到1:3比例的,相應消減選聘崗位職數。
(三)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規,時事政治,教育學、心理學,科技、人文常識等方面的基本知識。
1.筆試時間:5月12日。
2.筆試地點:臨泉五中。
(四)面試。
面試辦法參照公務員招聘面試辦法。依據筆試成績按照選聘職位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在確定面試人員時出現末位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組織考察。
依據選聘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50%計入總分,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聘職位數1:1.5的比例(校長3名、副校長23名)確定考察對象。若總成績并列,面試成績高的優先。
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方式進行。參加民主測評人數須達到應參加人數(所在學校全體在編在崗人員、中心校班子成員)的80%以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主要測評競聘者的德、能、勤、績、廉以及能否勝任所競聘職位的工作。民主測評不合格票數達30%及以上者為考核不合格,取消競聘資格,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根據選聘者筆試、面試和組織考察結果,入圍的中心(縣直)學校校長人選經組織研究后確定工作崗位;中心(縣直)學校副校長按成績高低予以選崗,并在縣政府網公示。
(七)任職。
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相關規定辦理聘任手續,報人社局、編辦備案,試用期一年。
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崗位工作或調整工作崗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公開選聘工作由縣教育、人社、編辦、財政四部門共同實施。公開選聘工作嚴格按《關于規范中小學教育管理干部配備工作的通知》(臨組〔2016〕176號)及有關文件精神予以落實。
2.做好宣傳發動。公開選聘中心(縣直)學校正副校長工作對進一步完善教育干部管理體制、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各校要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鼓勵、支持符合條件人員踴躍報名。任何學校對符合條件人員不得設置障礙,確保把德才兼備、群眾擁護、工作實績突出的人員選拔到學校領導崗位上來。
3.實施全程監督。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進行。競聘的職位、條件與資格、程序和方法、結果等內容均全部、全程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4.嚴肅人事紀律。嚴肅組織人事紀律,按規定和程序落實選聘的各項工作。對違規違紀人員,一經查實,將按照黨紀政紀的有關條款予以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縣教育局0558-6402178
縣人社局0558-5390513
臨泉縣教育局 臨泉縣人社局
臨泉縣編辦 臨泉縣財政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