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區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附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8、自愿在本區服務5年以上,且在招聘單位服務4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不得向區外交流(轉聘),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9、凡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10、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現場資格審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六、體檢和考察、公示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及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人員名單可登陸巴南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查詢。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進行一次性遞補??疾煲院蟓h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三)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可登陸巴南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2018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人員,須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合格證書。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九、其他
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并密切注意在“巴南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查詢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等相關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咨詢電話:66233928,66239580。
本簡章由重慶市巴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